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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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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新闻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 18-04-11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

 

        2014年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和郑州市律协联合下文:“ 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 ”  正式启动。郑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司法局和法援中心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配合。参与 “ 律师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  ” 的20名志愿者律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展开,20个乡镇法律援助基金会志愿律师办公室, 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欢迎和认可,正在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赞扬。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3年成立并举行了挂牌捐赠仪式。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成立是郑州市委、市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 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 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 讲话的具体体现。新成立的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是公益性社团法人。基金会的宗旨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权,推动郑州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发展。

       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目的就是要解决政府对法律援助投入不足的问题,鼓励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多渠道筹措办案经费。这也符合《 民政部关于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通知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等文件的要求。建立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就是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怀,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1981年,我国第一家基金会成立。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政策的变化,我国基金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 基金会管理条例 》出台,条例明确规范了基金会内部治理、财务会计制度和善款使用等内容。基金会发展速度加快,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规定要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健康组织的发展。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落实,中国基金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存在着广阔的成长空间。

       郑州市占地面积7446.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20万。20个志愿律师办公室所在地平均1万--4万人不等。有些自然村地处偏远,到乡镇的司法所要翻山越岭,徒步需要半天的时间才能坐上公交车,交通非常不便。青壮年群众大多外出务工,造成许多自然村只有老妇幼的状况, 他们大多数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低下,邻里纠纷因不知道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使得大多群众以打架斗殴来解决问题。常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伤害案件,甚至发生杀人案件。有些农民根本不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常采用非法扣押人质和上访等方法来解决,这样的局面普遍存在。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这个项目在20个乡镇实施后,解决了不少问题,促进了和谐和稳定,短期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4年投入200万资金资助郑州市法律援助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选拔20位志愿律师,他们作为项目的实施者来到偏远乡镇,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位志愿律师放弃了大城市的优越生活,放弃了丰厚收入,放弃了和家人团聚,全身心扑在服务区域的法律援助事业中,用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此善举不仅诠释了律师行业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情怀,更是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

       20位志愿律师不畏刮风下雨,条件艰苦,深入乡镇走村串户,下到田间地头,利用自身的优势,宣传法律知识。遇到矛盾纠纷,他们站在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上,讲道理、摆事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自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志愿律师所在村庄的里纠纷有了一定的减少,寻衅闹事者得到了遏制。过去遇事比势力,以打架斗殴来解决,现在群众有了纠纷都会说“这事在不在理,我们去找律师评一评,我们也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律来评判是与非,依靠法律援助志愿者来解决矛盾和纠纷,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遇事胡闹的少了、讲理评理的多了;上访告状的少了、找志愿律师的多了; 没事赌博的少了、勤劳致富的多了。

       自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志愿律师也走过了从认知到感悟,从理性到践行的心路历程。志愿律师通过这种新的途径体现出律师致力于公平和正义的秉性,展现了律师服务公益的形象,并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达到既弘扬法治精神又实现自己价值的目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正在中原大地上展现出诱人的魅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扩大影响力和知晓率

       针对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还很有限,许多群众在面对纠纷处理时茫然无措的现状,为推动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取得实效,志愿律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他们一方面在电视频道宣传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在乡镇社区开展“开展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向群众普及一般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每逢乡镇里赶集的日子,通过街头免费咨询、发放普法手册和上法制课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即使是周末,志愿律师也放弃休息,为难得进城的群众提供方便。宣传力度的加大,有效增强了当地法律援助的影响力,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以前人们遇到不公平的事,首先可能会想到上访,现在更多人会请求法律解决。志愿律师使更多当地基层的矛盾化解、解决在基层,营造了一种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和外部环境。群众评议说:“现在是依法治国,我们现在是依法解决纠纷,不但省了很多麻烦还让人心服口服,志愿律师真是来到了家门口,帮到了心坎上。”

       为了尽快扩大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的群众受益,志愿律师和当地的民调员结合,告知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意义、援助程序, 个人的联系方式等,结合当地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志愿律师利用微信群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对行动不便的受援群众上门服务;印发宣传页,在民调例会上讲解法律援助、宣传法律知识, 散发宣传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座谈会,深入村庄,送服务到农村, 群众反映良好。大部分志愿律师能积极开拓思维,想办法,使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作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除积极承办具体的法律援助案件之外, 志愿律师还开展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民调员的指导和培训。民调员深有感触地说:“无论是听讲座,还是平时的交流,都会得到不同的收获。”志愿律师以自己脚踏实地的工作,在努力实现由“输血”向 “造血”的转变,以一案带一片,带动当地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努力工作扎根基层 得到社会各界赞扬

       农民群众打官司,所需费用很多,特别是经济困难的群众,他们支付不起昂贵的律师费用,正是法律援助给这些弱势群体解决了难题。20个援助受理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志愿律师克服了这些困难,努力给贫困群众提供良好服务。一般受援人都没有固定电话和手机, 更不要说交通工具。援助人员要询问当事人、 要进行调查取证、 要代写各类法律文书、 要复印有关资料等, 志愿律师不怕困难, 送服务到受援人家中。

       志愿律师办公地点较为偏僻,但志愿律师都能坚守在援助受理点。志愿律师在去法院开庭的期间,为了不影响受理点的接待工作,就自己聘用助理接待来咨询的群众,积极为群众服务。他们的工作受到当地乡镇政府和群众的赞扬。

       登封市志愿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程序解决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志愿律师办公室成立以来,办理案件15件,办结3件,咨询428人次。他们还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发挥了很大作用。当地政府给志愿律师大力支持,使志愿律师工作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新郑市志愿律师工作认真,办理案件14件,办结3件,咨询1097人次。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得到了当地领导及群众的好评。

       新密市志愿律师代理的援助案件11件、法律咨询226人次,帮助当地解决了不少法律纠纷。工作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

       巩义市志愿律师办理案件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件,接待咨询群众272人次,参与到乡镇进乡村、进学校法制讲堂5次,法制宣传十余次。市乡镇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荥阳市志愿律师在乡镇做了大量工作及大量普法宣传,志愿律师把自己的简介和基本信息制成宣传牌子挂在法律援助办公室的门口, 在邻近的乡村也都挂上了牌子,群众有问题就可以根据宣传牌子直接联系志愿律师咨询,为群众解决问题,效果很好。志愿律师办理22起案件,办结15起,咨询259人次。

       中牟县志愿律师在当地发挥很大作用,工作认真,恪守职责,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做好法律援助,能够吃苦耐劳, 为群众排忧解难,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件,办结15件,咨询632人次。    

       上街区志愿律师通过电视等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了解基金会的工作,让法律服务真正进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办理了6件法律援助案件,咨询88人次。

       金水区志愿律师办公室办理55起案件,办结51件,咨询201人次。律师不顾自己的个人得失,冒着连绵的阴雨到建筑工地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受援人追回劳动报酬64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多次下基层近距离接触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他们排忧解难。每次办理的案件都有备案记录,得到当地领导及群众的良好评价。

       二七区志愿律师办公室办理2件案件,咨询326人次。每天咨询的群众也比较多,法律咨询帮助群众有效解决了问题。

       管城区志愿律师办公室法律咨询 62 人次,办理2件案件。志愿律师们积极努力,得到当地领导及群众的良好评价。

       中原区志愿律师办理 14 件案件,办结 9件,咨询808人次。在周围乡村和社区举办法律讲座让群众深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应援尽援。

       惠济区志愿律师办理 8 起案件,办结 4件。咨询263人次。郑州经济开发区志愿律师办公室法律咨询66人次,办理案件4件。志愿律师工作认真负责,出色的工作,得到当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郑东新区志愿律师办公室办理案件3件,法律咨询60人次。配合当地政府工作,得到好评。

       2014年8月20日-10月15日,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会长康定军、理事长岳喜忠、常务副理事长郑友军、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勇赛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对我市各县(市、 区)及郑州经济开发区、 郑东新区20个乡镇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

       20 个志愿律师办公室,经过8 个月的工作,已经得到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的认可。他们帮助解决纠纷和矛盾,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成绩显著,同时也得到社区和乡村群众的欢迎。

       20个志愿律师办公室自开展工作以来,经过八个月的努力,共接受咨询4788人次,办理231件案件。志愿律师在当地发挥了很大作用,工作积极认真,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做好法律援助,能够吃苦耐劳, 走进乡村进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为困难群众化解矛盾,伸张正义,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名誉会长康定军对20个法律援助基金会志愿律师办公室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也对以后工作的开展做出指导。指出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个平台为政府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尽量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必须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利益,志愿律师要与民调员结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利用自身的优势宣传法律知识,深入基层和人民群众沟通交流,遇到纠纷一定要站在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上,讲道理、摆事实,进行疏导和调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志愿律师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困难的问题。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更好的发展。

       岳喜忠强调,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法律服务,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法律援助的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使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全市20个法律援助受理点,正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可接受,正在形成更好的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赞扬。他们说:“‘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 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我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满足基层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同时,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更好地做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

 

用心法律援助 化解矛盾护稳定

       在这次志愿者行动中,律师志愿者谈到:“我们仅仅是一批先行者, 做了一些发自内心的善事,别的人不一定要照搬我们的模式。但是诚如有人说的,如果我们的行动能促进人们对律师的认识,能从我们的行动中得到某种启发,这将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在为当地群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志愿律师积极帮助当事人分析解决矛盾的各种方法,积极劝解当事人不打“怄气”官司,而要注意换位思考,核算诉讼成本和诉讼的意义,认识诉讼的风险和诉讼的利弊;积极向当事人说明诉讼不是目的,而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如果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最好不要进行诉讼,而要协商解决矛盾,做到息事宁人,和平处理。通过志愿律师的耐心说服,许多群众放弃了诉讼的念头,继而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了矛盾,或者心平气和地进行诉讼,使矛盾得到了缓解,促进了和谐和稳定。

       由于志愿律师的努力工作,律师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群众能心平气和地听取志愿律师的建议和指导。上访群众和受援对象非常认可和支持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

       以前由于群众不了解法律知识,经常因为一件小事或常年遗留问题去政府上访,围堵政府大门和堵路,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或因此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现在经过志愿律师站在公正公平的法律立场上依法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对群众进行调解,心平气和地把问题解决,避免了很多不良事件的发生。乡镇群众听说有帮人免费打官司的志愿律师,一些有积累矛盾纠纷没有解决的群众从乡下纷纷赶来,志愿律师依照法律规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伸张正义;同时又从稳定大局的原则出发,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防止极端人员惹事生非这样,不仅解决了一些时间拖延很久的积案,而且化解了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排除了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群众受益,政府减轻压力。

       为强化和提高志愿律师的工作能力,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素质。现在农村存在大量的农村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农民工讨薪、老人赡养、妇幼儿童保护的问题,志愿律师为这些问题的解决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志愿律师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群众的好评。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要求志愿律师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建立帮扶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到村、社区巡访,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在办事处、社区依托司法所开展法律咨询、代书、 调解、法制讲座等活动,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报刊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

       对所有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法律工作者来说,他们身体力行地播种着关于法律的信仰和法治理念,为缺少法律服务的基层群众带去法律的关怀。在这些志愿者的带动下,将有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投入到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起的志愿者到基层的法律援助行动中去,为乡镇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志愿律师默默服务,无私奉献,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应该是行动!志愿律师在做公益时没有豪言壮语,而他们的每一个脚步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公益的美好形象。在法治的大海里,每个人可能就是一滴小水滴,而只有一滴滴水滴的汇集,才能推动法治社会的前进与公平正义实现的潮流。让我们在为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资金支持的志愿律师工作鼓掌的同时,也为我们法治社会大环境的形成,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贡献出一份光和热。

 

     记者感言                    

      记者在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资金支持的法律援助在行动的志愿律师身上,看到了志愿律师勇于担当、敢于有为、乐于奉献的精神, 由衷地对他们产生崇高的敬意。

       志愿律师身上体现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山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仍然不足,有些地方还没有律师,贫困地区广大人民群众请不到律师、请不起律师、请律师难的现象仍然存在。为实现 “法援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的美好愿景,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和郑州市律协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这是律师工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益实践,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大胆创造, 为律师资源不足或者没有律师的地方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我们向志愿者致敬,是因为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律师行业的公益精神。扶危济困、帮助弱小,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律师行业的一贯追求。几年前,美国《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标题为《美国传统“体面职业”风光不再》的文章,说的是律师和医生曾是美国两个最好的传统职业,不但薪酬丰厚,而且备受尊敬。但目前这两个好职业都已失去了往日的魅力和地位。虽然收入没有减少,却不再受人敬仰。原因在于:律师们用于公益服务的时间越来越少,付费清单的工作时间越来越多。许多医生、律师和职业专家说,现在少了昔日那种活得有意义、受人尊敬的感觉,少了那种生活在美国社会中心、体现社会“成功”定义的感觉。因此,美国律师业也在开展道德重整活动。

       我们在律师行业中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是对律师公益精神的最好诠释。广大志愿者服务困难群体,维护个案公平正义;依法参与信访处理和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案释法,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多种形式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困境中的人们送去温暖和关怀。实践证明,中国律师是一个情系人民、 关心大局、勇担责任、富有爱心的职业群体。

       我们向志愿者致敬,是因为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律师的实干精神。 “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以来,一批志愿者抛家舍业, 远离都市繁华,发扬不怕吃苦、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到艰苦的地区、到困难群众需要的地方安营扎寨,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成为贫困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好帮手,受到了基层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法律援助志愿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郑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律师志愿者的招募等方面的工作,为行动的顺利开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广大志愿者们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经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为巩固和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成果,扎扎实实推进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持续健康发展,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郑州市律师协会、 各县市区司法部门要共同做好三件事:一,要招募好“士兵”。要严把志愿者选拔质量关,努力筛选讲政治、讲奉献、能力强、作风好的优秀律师进入律师志愿者团队,为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源源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做好人员接力,保证律师扶危济困、推进法治进步的担当精神得以薪火相传;第二,要运送好“粮草”。俗话讲,“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众人拾柴火焰高”。对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讲,就是需要各方面,各部门都搭一把手,共唱一台戏,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在项目资金等方面切实给予有力支持;第三,要及时了解志愿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惟此,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才能持续发出大爱的光芒。陈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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