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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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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2016年第二十一期简报 18-05-21

(2016)第21期(总第43期)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6年9月26日

 

 

目   录

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张彦珍理事长高度评价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
二、慈善日 郑州在行动——市领导谈“中华慈善日”
三、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
四、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8月份志愿律师办公室工作展示

五、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来我基金会进行工作交流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张彦珍理事长高度评价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

    2016年9月7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看了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6第18期总第40期的简报后,批示:“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尤其是利用微信公众号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值得学习、推广、借鉴。”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得知张彦珍理事长的批示后很受鼓舞。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要更加勤奋地工作,为促进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3年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以来,为响应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讲话精神,经过考察调研,启动实施了在偏远困难地区开展“志愿律师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工作,为需要帮助的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2014年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建立了18个志愿律师办公室,全年资助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五类案件900件,接待法律咨询4788人,资助金额150余万元,惠及受援人8000余人。

    2015年为了扩大援助范围,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增加到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全年资助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五类案件2086件,接待法律咨询11063人次,资助金额2767900元,惠及受援人20000余人。

    2016年上半年基金会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资助法律援助五类案件688件、接待办理法律咨询达3841人次。基金会资助金额1822552.76元,惠及受援人5000余人。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自2013年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回访工作,细心询问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协助解决,在广大受援人的心中留下美好印象,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做好项目工作的同时,运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简报、报纸、微信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慈善日 郑州在行动

——市领导谈“中华慈善日”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将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慈善法》规定每年的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这是一个值得庆祝与纪念的日子。

    对于“中华慈善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州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沈庆怀表示祝贺——

    在我国第一个法定“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衷心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郑州慈善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衷心感谢各界爱心人士对郑州慈善事业发展的参与和支持!衷心希望广大市民能积极主动地了解慈善、参与慈善、支持慈善,让慈善助力我们建设幸福、美好家园。早在2007年,我市人大立法规定每年的10月16日,为我市独有的“郑州慈善日”,自2008年开始,已举办了8届。目前,以“慈善日 郑州在行动”为主题的第9个“郑州慈善日”系列活动正在我市如火如荼地开展,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

    近年来,郑州市的慈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的积极支持下,在全市爱心市民的共同参与下,戮力同心谋发展,砥砺前行谱新篇,共同创造了“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荣誉称号和年捐赠1.46亿元善款的历史新高。在此,我代表郑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会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之一,一直与社会进步相伴,也一直与人类和谐相伴。在首个“中华慈善日”和我市第九个“郑州慈善日”来临之际,希望我市在已有成绩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凝聚社会各界慈善力量,肩负使命、心怀大爱、共同行动,助力我市慈善事业实现新发展。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在广播、电视安排专题节目,在报纸杂志开辟专栏、专版,在互联网站制作信息专题,在微信、微博客户端重点推送等形式,形成合力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通过慈善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学校、进家庭等“七进”活动,普及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摘自2016年9月5日《郑州日报》)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积极宣传贯彻《慈善法》
 

 

      2016年8月30日,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进行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培训,邀请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缪力老师对《慈善法》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从9月1号开始,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积极响应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号召,纷纷走上街头。在各自辖区内以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宣传为基础,结合所在地的情况,前往当地人员比较集中的社区广场、家属院、集市以及沿街商户,通过拉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的方式,积极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发放《慈善法》及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印制的宣传页,并在街道的宣传公示栏中张贴《慈善法》和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宣传页。

 

    通过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慈善法》和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讲话精神,让更多的群众知道打不起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宣传《慈善法》的同时,向群众宣传基金会对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及优秀的法律服务。

    在宣传活动现场,广大群众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志愿律师结合《慈善法》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向他们讲解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主要任务以及志愿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

    在活动现场,很多群众有的观看宣传资料,有的驻足咨询,有的细心聆听,纷纷要求留下基金会的联系方式。志愿律师们告知广大群众关注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网站及微信服务号就可了解基金会的工作,并可得到相关的法律援助

    通过此次大范围的宣传活动的开展,激发了群众做慈善的热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宣传过程中,有广大群众反映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设立及为民服务宗旨是办到百姓心坎里的一件大好事,志愿律师无偿援助贫困家庭维权深入民心。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坚信通过《慈善法》和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宣传,我们的工作将会做得更好。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8月份志愿律师办公室工作展示
 

    2016年8月,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为了能帮助更好的群众,一直在各辖区的偏远地方受理案件。本月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共接待法律咨询706起案件、新受理134起案件、办结103起案件。其中新受理的案件的具体情况是:以民事纠纷为主,基本为交通事故,土地补偿款或房产纠纷,劳动争议,赡养,离婚,未成年人犯罪等。

    一、交通事故

    随着道路交通建设的发展,人们购买车辆数量的增多,使得道路交通日渐繁忙。由于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因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逐年递增,由此而引起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上升。交通事故案件在基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中占据一大部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存在侥幸心里的人仍然有很多,往往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过错和损失。惠济古荥志愿律师汇报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例,受援人杨某系残疾人,2016年1月,受援人正常上下班,本案第一被告孙某驾驶,第二被告某幼儿园的客车,与受援人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受援人被送往医院住院。本案的两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其他费用拒不支付,后受援人因无钱继续住院治疗,被迫提前出院。志愿律师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取得充分证据后,协助受援人到法院立案起诉。

    二、土地补偿款或房产纠纷

    家庭中土地补偿金的分配和房产的纠纷现在是社会上较为突出的一项民事纠纷。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志愿律师立足于本职工作积极协助指导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组织失地农民进行法制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新郑市、登封市、金水区、二七区等的志愿律师办公室所处辖区因为有拆迁安置情况,所以受理的此类案件较多。其中信访办转到惠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办公室的一起房产继承的问题表现较为特殊,受援人系孤儿,有孤儿证、低保证,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受援人在未成年时,其名下房屋及宅基地在受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舅舅出卖,其舅舅处分她的财产属无效行为,由于她的各项证明都非常的不好办理,经过志愿律师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多方协调查找复印资料,现在法院所需材料已经准备完毕,志愿律师正在协助受援人进行法律诉讼。

    三、劳动报酬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或发生工伤之后,都要花出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找用人单位的老板协商,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依法给予赔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会直接拒绝支付工资或拒绝赔偿,而是想办法推脱。由于农民工收入极低,工资对他们而言,是养家活口的基本来源,对他们欠薪,就危及他们的基本生存。新密市、荥阳市、郑东新区、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等志愿律师办公室都出现了农民工讨薪问题。新密市苟堂镇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一些受援人在某山庄干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拖欠的工资均为2-5万不等,给农民工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苦。有的农民工家中有学生,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造成孩子入学缴纳学费、生活费困难,一些受援人甚至拿不出案件的诉讼费,志愿律师得知此案的情况后及时与新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沟通,立案庭根据法律规定同意为本案涉及的13位农民工批准缓交诉讼费。案件在志愿律师的积极工作下,得到了有效的推进,顺利的进入了诉讼程序。

    四、赡养

    我国现在已经跨入了老龄化社会的门槛,由于我国的居民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现在老人大部分还是选择在家养老。据有关调查结果表明,精神赡养纠纷常发生在城市老人中,而在农村拒不赡养老人现象很突出。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经开区、惠济区、金水区、上街区等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办公室在8月的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一些关于赡养问题的案例。上街新安所志愿律师汇报的案件较为特殊,是要求婚内支付扶养费,本案中两位老人属于再婚,并已经共同生活了近四十年,双方都有各自的子女,老头已经九十多岁了,双方有深厚的感情。在一次老太太病后,老头的工资卡被其女儿拿走,一家人失去了生活来源。老太太在志愿律师的帮助下申请了法律援助,对老头的子女提起诉讼。

    五、离婚

    离婚案件也是法律援助案件中经常要处理的案件,发生的情况较多,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离婚案件的原因概括主要有以下几种:家务矛盾、草率结婚、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一些原因。经开区志愿律师办公室接收一个离婚的法律援助案件,被告王某由于婆媳关系不和,丈夫任某提出离婚,王某由于近期才做了流产手术,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某在志愿律师的帮助下申请了法律援助。此案中男方起诉离婚已违反婚姻法的规定,且女方不同意离婚,至此,男方的起诉离婚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目前,此案已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六、协助政府工作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36位志愿律师在完成基金会交办的基本工作之余协助当地政府办理法律工作。新郑市梨河镇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的几个行政村调查取证,对与其相关的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的企业进行审核分析,从中找出没有支付租金的公司解除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对该行政村的村民中进行讲解法律知识,帮助村干部稳定村民情绪。同时和梨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积极引导村干部重新和新的用地单位谈判,指导他们如何最大可能的避免村民的损失。

    新郑市郭店、上街区济源路、和二七区马寨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办公室协同当地司法所联合当地安全办、派出所面向当地各企业负责人开展以“反电信诈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活动讲解过程中引用发生在现实社会身边的冒充政法或教育工作人员行骗、中奖诈骗、冒充亲朋熟人行骗、购车退税诈骗等案例进行分析,现场还发放了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宣传册、反电信诈骗宣传单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预防电信诈骗、正确应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8月宣传活动主要有,二七区的“走遍村间小道,宣传法制大义”活动,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法律开始,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的社会意义。上街区的“平安在身边”主题宣讲活动,告诫群众“非法集资活动”的产生和常见手段、在不同行业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新形势下非法集资新的发展进行讲解和宣传。36个志愿律师办公室积极进行“送法进乡村”法律培训,针对各村民调员举办了人民调解员法律培训会。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来我基金会进行工作交流
 

    2016年9月22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宋家新常务副理事长的带领下,一行四人到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进行工作交流。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会长康定军、理事长岳喜忠、常务副理事长郑友军、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勇赛接待了江苏省来的朋友。

    名誉会长康定军、理事长岳喜忠、常务副理事长郑友军、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勇赛代表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向宋家新常务副理事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介绍了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前后的有关情况,重点介绍了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募集渠道和方式、项目案件受理情况、志愿律师的管理工作等。

    宋家新常务副理事长一行在交流中,称赞了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并对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资金募集渠道,志愿律师办公室工作,案件项目的规划执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了解。宋家新常务副理事长表示,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项目设立在最基层,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好事,解决了老百姓的困难,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落实到了老百姓身上,惠及群众,树立了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良好形象。宋家新常务副理事长还对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微信公众号的建立和运作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表示微信公众号可以更好的宣传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可以使更多群众了解基金会,并可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交流中宋家新常务副理事长介绍了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2007年4月28日经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是全省性、公益性社团法人。自成立以来,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伸张正义,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做了大量的工作。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较早,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要走出去,加强和兄弟基金会的交流,学习吸收兄弟基金会的先进经验,促进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更好的发展。

    双方相互交流了基金会的工作经验,大家一致认为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以后要加强交流学习,共同为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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